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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帮扶七旬老人
作者:
林忠明 罗志龙
发布时间:
2003-04-23 09: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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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4月12日,福建省永安市马坑村的黄绍德老人家里来了5位法官。他们是来办案的吗?不是。老人是永安法院的法官家属吗?也不是。原来,老人是永安法院的帮扶对象,法官们此行是特地来看望和慰问这位老人。6年来,只要逢年过节或者其它时间,老人家里都迎来这些特殊的“客人”,乐得黄绍德逢人便说:“我没有儿女,没有亲人,但法官比亲人还亲。”
黄绍德老人年逾七旬,是村里的“五保户”。6年前,老人住在山垅田的一间旧土房里,房内既没水也没电,显得昏暗、脏乱,房外杂草丛生、水沟不畅、道路不平。永安法院的领导得知老人的生活状况后,主动与老人结成“亲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从此,老人的生活发生了转变。永安法院的法官们主动捐款捐物,为老人安装电灯、维修道路、挖井取水,并扶助老人到医院安装了一副假牙。为保障老人的日常生活,法官们除逢年过节上门慰问外,还主动捐款,每月补助老人上百元的生活补助款。有一次,一场冰雹把老人的房顶砸烂,老人为此一筹莫展,几位法官主动上门,及时修好了老人的房屋。事后,老人满怀激情地请人写下“盛世年丰春意浓,天高地大党恩深”的对联,贴在自家厅堂内,以表达其感激之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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