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结束了,但各级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热潮仍在继续。为检验前一阶段专业技能的训练成果,进一步推动司法警察“提高素质树形象”活动的开展,日前,浙江、天津、黑龙江高院法警总队借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的形式和方法,相继开展了全省(市)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11月10至1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开展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天津高院法警总队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考核的通知》和《2004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祥细的考核方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通过考核,各级法警队的制度建设、管理水平以及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都有了较大提高。
11月12日至2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竞赛活动。此次活动借鉴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活动的形式,从各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8个考核小组,相互交叉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添了新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押解、看管、安全检查、值庭等职能履行的实际操作情况;实弹射击、擒敌拳、体能等技能、体能情况;时事政治、司法警察业务理论等笔试情况;制度建设、警用装备配备情况以及全年工作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法警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等。各级法警队对考核活动非常重视,投入了大量警力、时间和经费。从各级法警队的考核结果看,此次考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1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开始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进行考核。此次考核从司法警察总队及部分司法警察支队抽调人员组成了4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司法警察支队和部分司法警察大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队伍建设情况、教育训练情况、职能履行情况、各类装备的配备情况等四个方面。这次考核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考核成绩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