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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张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王云涛事迹
发布时间:2006-02-23 1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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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涛,男,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70年9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该同志历任审判员、副庭长、综合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等职,现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他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被法院评为“优秀执行能手”。法警大队连续4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司法警察大队”,2004年代表全省140多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获得满分,被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大队”,张店区委、区政府为法警大队记集体三等功。 倾心打造一流的法警队伍 王云涛认为,法警大队,是法院整体形象的“窗口”、日常行为的“样板”、执行任务的“铁拳”,是维护司法秩序、确保审判功能的坚强保障。要履行职能、不辱使命,就必须下功夫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专业精通、作风顽强”的一流法警队伍。为了实现这—目标,他注重坚持了“四抓”:一是抓教育灌输。他结合法警自身职能特点和现实思想,深入开展使命、职能、责任和法纪法规、职业道德教育。他经常亲自备课授课,组织领导和专家讲座,尽量使教育贴近思想、贴近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大家在经常性的教育灌输中,提高思想觉悟,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自警自律,认真履行职责。二是抓强化管理。他按照“警营式管理”的要求,实行人员集中居住,统一内务设置,统一作息时间,统一安排值班,统一行动号令,严格一日生活制度。他每天一早就赶到法警驻地,每晚要在法警宿舍巡视一圈后才回家,坚持检查督促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同时,他还着眼于警务正规化建设,加强了“八小时以外”管理,对法警实行全员、全时空管束,真正做到“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管理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监督中”,确保法警队伍不发生问题。三是抓按纲施训。他严格依据《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司法警察训练质量标准》,抓好法警队伍的共同科目、技术科目、业务科目训练。他针对法警日常值勤事务较多,难以抽出大块时间搞训练的实际,就想方设法积零为整,组织开展“五训”:坚持抓“早训”,每天坚持清晨l小时的早训练,强体魄,练技能;适时搞“插训”,利用值勤间隙, 开展小群训练活动,完成一些单项科目、单一技能的训练;随机搞“调训”,根据日常值勤任务变动情况,调整时间组织训练,避免了“想训时没时间,有时间没安排”的现象;全力保“定训”,对训练计划确定的训练内容,千方百计努力完成;重点搞“送训”,对重点培养对象,积极送校培养或上送省、市集训队参训,培养训练骨干。四是抓日常养成。他知道法警队伍建设难在经常、重在养成,特别注重把日常教育、管理、训练内容,贯穿于日常养成。他坚持从一日一事做起,从一点一滴抓起;他对法警每天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他检查工作时,丁是丁、卯是卯、认真对待;他总结点评,对是对、错是错、从不含糊其辞。他这样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使法警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法警大队形成了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坚毅顽强、不畏艰难的优良作风,圆满完成了各项值勤保障和一些急难险重任务。 缜密安排经常性的值庭 法警值庭,是法警大队既经常而又频密的一项任务。为了既确保完成任务,又树立法警良好形象,真正使司法警察成为法院的“窗口”,成为司法一线的“亮点”,王云涛依据警容警纪规定,在法警大队开展专项教育培训,要求法警时常保持“人有精神、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的风貌。每当法警走上值庭岗位,人人着装整洁,个个举止端正,时时文明得体,处处无可挑剔,充分展示法警庄重威武、严整严谨、不容侵扰的气势,增添了法庭几分肃穆和威严。 基层法院几乎每天都要开庭办案,只要开庭就需要法警值庭。有时几个法庭同时开庭,每个法庭都要有法警到场值庭。这就需要王云涛依据各法庭的开庭情况,统一计划,协调安排,不能出现差错遗漏。尤其是一些重大庭审,从押解、看管,到安检、值庭,各个环节都要想周全,都要安排好,确保安全可靠,万无一失。他深知使命重要、责任重大,不管案件大小,不管案情轻重,只要有值庭任务,他就全力以赴,缜密部署,提前与法庭沟通协调:制定值庭计划,区分任务责任,重点抓住“押解途中和上下囚车、庭审保安、羁押室看管警戒”三个重点环节,满足庭审需要,确保庭审安全。 稳妥处置偶发突发事件 法警值庭再严密,有时也会遇到偶发突发事件。如若准备不足、处置失当,很可能给法庭审判造成被动。王云涛经常讲:“越不想出事,越要有准备。有准备不出事不算事,没准备出了事就是大事。法警工作就是要力争不出事,同时也要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有应对出事之策。” 有一次,民事法庭开庭审理一桩离婚案件,值庭法警按照预先安排提前来到法庭,王云涛也到现场检查法警上岗情况。就在准备入场前,突然涌来四五十人:来人中有的横眉怒目,有的吵吵嚷嚷,气氛顿时有些紧张。他觉得情况反常,推迟了入场时间,紧急安排应急警力到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当几十名应急法警刚就位,法庭前的人群中就由争吵发展到叫骂撕扯,并分成誓不两立的两个阵营,大有动手干仗的架势。他安排法警强行分离双方挑头人,向他们宣布法庭纪律,特别讲明违反纪律者严禁进入法庭。待双方稍稍平息后,安排双方分别入场,在法庭落座于两个分离的旁听席。法警在庭审期间,一直守候在当事人和旁听席两侧,尽管仍有人跃跃欲试想闹事,都及时被法警强行制止,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事后,当庭法官感慨地说:“要不是王大队长准备充分,安排周密,当事人非在现场闹起来不可。” 还有一次,刑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被告当事人的一个女同伙,在旁听席上焦躁不安,情绪比较冲动,几次要打断法官询问调查,都被值庭法警及时制止。当法官宣布休庭时,女同伙仍显得怒气难消,走出法庭时愤愤地说了一句:“看我非把这法庭炸了不可。”王云涛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引起高度警觉。他根据再次开庭的安排,专门制定了防范预案。他还对被告当事人同伙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到被告当事人同伙,思想极端,心怀不满,并有犯罪前科,要警惕其铤而走险,加强法庭防范,防止发生问题。当刑庭再次开庭前,法警对进入法庭的每一个人,实施严格的安检措施,对法庭现场进行了严密布控,被告当事人的同伙虽然又来旁听,看到法警高度警惕、戒备严密,没敢轻举妄动、胡作非为,确保了法庭安全。 近几年,法警大队稳妥处置了十几起偶发突发事件,没有因为偶发突发因素干扰法官司法,影响法庭秩序,耽搁审判工作,被誉为法院的“盾牌”、法庭的“屏障”、法官的“保护神”。 全力投入协助执行案件 法警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参与协助执行,使审判结果能够落实到位。王云涛说:“法警是法院的‘铁拳’,是执行的‘尖刀’,必须做到行事果断、出师必胜。即使是协助执行,也必须全力投入。不能认为是‘协助’,就马虎从事、应付差使。一般的执行案件不会动用法警,动用法警的执行案件肯定不一般。在紧要关头,咱说啥也不能只是‘跑龙套’、‘敲边鼓’。” 有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方和施工方,因建筑施工纠纷双方解除了承包合同。施工方为发泄不满,拒不撤离施工人员,其他施工单位不让进驻,拖着建筑工程的进度不放,承建方怕耽误工期,十分焦急。为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承建方只得求助于法院。法院经过深入调查,进行了几次调解,施工方仍不理不睬。如果走审判程序判决,承建方赢得官司没问题,耽搁的时间却无可挽回。为把损失降至最低,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法院最后确定由执行局先予执行。由于执行局正在忙于其它执行案件,一时人手有些紧张,需要由法警大队协助执行。王云涛当即表示要人出人,要车出车,随要随动,全力以赴。为了确保完成协助执行任务,他在一天下午换上便衣,亲自到工程现地勘察情况。当他看到工地有50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干活,工棚边上摆着一堆镐把、撬棍。他一个外人突然出现,引起工头警觉,问他是干啥的。他佯装问要不要打工的,又东拉西扯了一阵,弄清工棚边上的那些东西,是准备动手用的器械。回到法院,他和执行局的领导分析了情况,研究了先予执行方案,协调了充足警力。第二天一大早,他带队赶到工地,没等工头反应过来,先安排法警收缴了镐把、撬棍,将50多人分隔开,分头做规劝工作,最终将拒不撤离人员,全部强行驱离了工地,顺利完成了先予执行任务,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的继续施工。 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案件时,被执行人四处躲避,一时没有着落。被执行人犯有前科,常和狐朋狗友酗酒滋事,平时有啥事互相帮忙护着。一天晚上,负责监视被执行人行踪的执行法官,突然发现被执行人居室亮了灯,就立即通知了领导。为不使被执行人再次溜掉,执行局马上同王云涛联系安排协助执行,他迅速调集法警,做好充分部署,赶往执行地点。当时,执行法官已将被执行人堵在家里,被执行人就是不肯开门,并扬言:“宁可跳楼摔死,也不能出门被抓。”正在僵持不下时,在楼下负责监视的执行法官发出信号,原来是被执行人打电话联络同伙救援,有几个人手持砍刀已经冲上楼梯,正当执行法官下撤时,被执行人也举着菜刀从房间里冲出来,执行法官被夹在楼道中间,情况十分危险。在这紧要关头,王云涛带人及时赶到,迅速将被执行人和四五个同伙一举擒获,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避免了更大危害。 这些年,法院为加大执行力度,集中组织了40余次执行任务,法警大队甘于吃苦,勇挑重担,先后参与协助执行600余人次,协助执行案件420件,执行拘传122人次,参与司法搜查50余次,形成了强大的执行攻势,化解了许多“顽案”、“难案”,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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