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镇水田村残疾青年唐西兵,从石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马晓光手中接过最后一笔1500元救命钱时,泣不成声地说:“如果没有马法官的体心贴力秉公办案,我们父子将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你是我们山区老百姓的父母法官啊!” 前年春节期间,壶瓶山镇水田村二十五岁的土家青年唐西兵就要当新郎了,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他整个人都变得格外精神。一天,唐西兵跟往常一样和姐夫上山拾柴,恰遇水田和古罗村的几个山民上山追赶一只受伤的野猪。被赶得发疯的野猪异常凶恶,碰到拾柴的唐西兵竟毫不留情地向他咬去。唐西兵躲闪不及,左小腿股骨当即被咬成粉碎性骨折。家境并不宽裕的因为准备结婚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只好到处找亲戚朋友借钱疗伤,腿总算保住了,但因为治疗腿伤花掉了两万余元,对于穷山沟里的土家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两万元债务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半年后,家里人得知事情的原委,带他找到追赶野猪的那一伙人,要求承担所花的两万余元医疗费,但那伙人根本不予理睬,唐西兵没有办法只好将对方诉上法庭。
他瘸着腿来到壶瓶山法庭,庭长马晓光热情地接待了他,对他的遭遇深感同情,决定立案受理,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减免了他的诉讼费。案件受理后,马晓光当即和书记员小盛赶到60公里以外的水田和古罗村送达法律文书,在高山上步行两天时间才将法律文书全部送到被告人手中。
第一次开庭是2004年的10月份,但由于唐西兵聘请的律师不愿意到海拔近2000米的高山上调查取证,无法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将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几个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也明显占据一定的优势,并在当地扬言唐西兵将要败诉。这给唐西兵一家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母亲因无法忍受压力而服毒自杀;父明确向法庭宣称,如果本案不能判决唐西兵胜诉,他也将到法庭服毒自杀。唐西兵因为腿伤未彻底治愈,情绪也非常激动,可以说一家人都对社会产生相当大的对立情绪。
马晓光感到如果不能将本案妥善处理好,很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甚至闹出人命案。但由于本案的程序已走完,唐西兵的举证已经过法定期限,马晓光认为如果不坚持程序的公正,将会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样,如果坚持了法律效果,而不注重社会效果,将会给唐西兵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灾难,也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因为弱者是需要法律的利剑来维护其生存权利的。
马晓光明没有将他推向社会不管,鉴于当事人自己无法取到证据,决定依职权为他调取证据,把这个“野猪案”妥善办好。于是他与书记员小盛三上水田、古罗村,到当地了解唐西兵一案的有关情况,经过三日三夜的翻山越岭走访调查,终于将案件情况彻底查清。但同时也了解到这些被告家里条件也非常差,根本没有能力赔偿唐西兵的全部费用。
如果凭事实和法律将本案简单判决,原告在法律上是赢了,但判决兑不了现,将来执行与不执行都可能继续引发社会矛盾,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于是,马晓光一方面给原告做工作希望能够做些让步,奠定调解结案的基础,另一方面,又给被告方讲道理、讲法律,希望能够认识到是他们的违法性造成了唐西兵受伤的结果,主动想办法倾其所有给原告赔偿。同时,他又主动给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寻求外界帮助,另外,他还向民政等部门汇报希望能够给唐西兵适当照顾。
在多方共同努力和马晓光的积极争取下,该案最后达成调解结案,双方对本案的处理都很满意。不仅几个被告的赔偿款到了位,马晓光通过其他途径弄的钱也陆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