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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夏邑在京上访人员砸伤县委副书记
作者:
吴传华 王鹏飞 张建军
发布时间:
2006-09-01 16: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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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杨民等人在京上访期间,闯进前来接访的河南省夏邑县委领导房间闹事,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人轻伤。近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民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判处牛艳玲罚金五千元。
2006年4月15日上午,杨民、牛艳玲伙同张东升(在逃)、刘玲玲(另处)在北京上访期间,得知夏邑县委副书记薛晓锋带领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北京接访,住北京市侨园宾馆414房间。当晚9时,四人闯进该房间。因薛晓锋劝他们不要激动,杨民拿起桌上的茶杯砸薛未中,薛即让人叫在此宾馆居住的夏邑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所长刘永和来此维持秩序。 刘永和进到414房间后,见四人正和工作人员争吵,即用自己带摄像功能的手机对现场录像取证。杨民、牛艳玲、张东升和刘玲玲发现后,分别抓住刘的头发、衣服夺其手机,杨民拿起房间的暖水瓶砸在刘的头部,刘当即流血。牛艳玲又将刘的头发拽掉一绺,致其头皮撕脱。经法医鉴定,刘永和的头部伤已构成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的家属已向刘道歉,并赔偿了刘的医疗费用,取得了刘的谅解。刘永和要求不再追究杨民、牛艳玲的法律责任。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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