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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光:要重视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作者:黄保山 发布时间:2006-11-08 1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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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1月2日至3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席周伯光,省综治办副主任王培文,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邬建新,省财政厅政法处副处长朱军等,在省高院副院长黄河、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李中浩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到渭南市中院、蒲城县法院和咸阳市中院,就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调研。
周伯光一行先后观摩了渭南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蒲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和咸阳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警察精湛娴熟的队列动作、擒拿格斗、防爆、擒敌拳演练及提押演示等警务技能训练汇报表演,检查询问了法院司法警察办公室、宿舍、训练场地及装备、出警等情况,并分别详细听取了渭南市中院、蒲城县法院和咸阳市中院负责同志就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加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良好建议和意见。 周伯光首先对法院司法警察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我们观摩了司法警察精彩的技能演练,检查了司法警察装备和有关设施,听取了市、县两级法院对加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的汇报,我们很感动,很受鼓舞。近年来,司法警察队伍在教育培训、提高技能、依法执行公务等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为司法文明、高效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周伯光强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队伍的警钟之一,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建立并由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武装司法警察队伍。它在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执行生效裁判、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为人民法院完成国家和法律赋予的各项任务、有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周伯光强调,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司法领域越来越广,司法环境复杂,审判任务日益繁重,法院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所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势在必行。我们要通过自身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推进法院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真正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司法警察队伍。 渭南市、咸阳市的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一起参加了检查和调研。 编辑:韩京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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