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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的知识结构原汁原味的好
作者:王 勇   发布时间:2007-06-20 15: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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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有人提出疑问:人民陪审员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还是保持原汁原味的知识结构呢?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谈几点认识。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凭着社会责任感和良知,以其朴素的生活经验、常识及其来自民众的普通情感、心理和判断,注重从社会公众认知角度和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完全可以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担当起人民陪审员的独立责任。这正是人民陪审制度对于促进司法公正的价值所在,有助于抑制专业法官局限于专业的视角和利益所出现的某些偏差,防止职业法官群体的司法专断。而过多地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其旁听庭审,学习法律文书,会使人民陪审员越来越熟悉法官的专业视角,倾向于法官的法律思维模式和裁判习惯,使人民陪审员专家化,逐步将角色异化为“编外法官”,从而弱化了与法官思维的互补作用,这就有违人民陪审员制度设立的初衷。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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