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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司法为民“桥头堡”
——徐州中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纪实
作者:
刘春华 彭洪亮
发布时间:
2007-10-16 1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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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院在人民法庭建设中,立足“抓规范、抓案件、抓队伍”,五年磨一剑,打造出一个亮铮铮、响当当的人民法庭群体。经过五年两轮“争创规范化人民法庭”活动的磨砺与洗礼,全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法官素质、审判质效实现了质的飞跃。
迎难而上抓硬件 徐州是苏北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前些年,徐州中院辖区的人民法庭多数都是在低矮破旧的房屋内从事审判活动,少数法庭的房屋是临时租借的,条件十分简陋,没有单专门的开庭场所,执法条件十分艰苦。2003年3月,徐州中院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打响了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主动仗。首先,徐州两级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地方乡镇撤并的有利时机,调整法庭布局、整合人员力量,使人民法庭从原来的69个减少到25个。接着在省高院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解决了 “两庭”补助资金250万元、国债资金500万元,还从市政府争取人民法庭专项建设经费500万元。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的标准,对人民法庭的办公、审判、生活用房进行新建、重建、改扩建。目前,全市25个法庭,除两个规划在建外,其余全部达到了8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化配套设施。 与此同时,徐州法院重视加强人民法庭的便民服务设施建设。2004年,全市人民法庭在全省率先全部实现了网上立案和远程电子签章系统;2006年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公示栏,安装了电子显示屏;2007年6月,徐州中院又给各人民法庭配置了便民诉讼指导宣传片,循环播出。法庭的网络立案、远程电子签章、电脑随机分案设备、警用车辆、扫描仪、传真机、家用电器等设施配置齐全,法庭法官人手一台电脑,办公自动化建设,大大提高了人民法庭的工作效率,也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活动。 为全面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具体指导,徐州中院自2004年起就建立中院党组成员与基层人民法庭挂钩联系点制度,每位党组成员确定三至四个人民法庭为其联系点,每月率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到联系点法庭一次以上,面对面指导,及时解决法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今年1至8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和分管副院长曹建平分别深入法庭19次和27次。 制度引路抓队伍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础和窗口。徐州中院在抓好法庭物质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争先创优活动,先后制定了《对人民法庭监督评价办法》、《关于人民法庭法官易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在创建 “规范化人民法庭”活动中,全市法院重心下移、人员下沉、保障下倾。坚持“兵到法庭练,人从法庭出”。近年来,邳州法院坚持从人力、财力、待遇、教育培训四个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睢宁法院要求新进法院同志先到人民法庭锻炼,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同志优先考虑。其他一些法院也建立了法庭与院机关人员的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真正把法庭建设成了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和新进人员的培养基地。近几年来,徐州法院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分级序列培训,使人民法庭审判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法庭法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了92.23%。 与此同时,法庭法官的自我约束机制也日益强化,促进了法庭内部规范化建设。法庭法官重实体公正,更重程序规范,以“思想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的高标准要求自己,从而使法庭工作纳入正规化管理轨道。2006年以来,全市25个人民法庭的97名法官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科学管理抓案件 徐州的25个人民法庭大多设在农村,距院机关普遍偏远,受理的也大多是简易程序案件。为此,徐州中院更加注重对人民法庭审判案件的指导和监督,真正做到“简易不简单,工作更规范”。中院法庭指导办制定了“法庭综合监督评价体系”,以《法庭工作简报》为载体,定期通报各法庭的审判质量效率情况,定期评查法庭案件、定期组织庭审观摩、不定期地明查暗访,抓好法庭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按照监督评价办法的有关标准进行综合排名。 近几年来,占基层法院人员总数十分之一的法庭审判人员,审结了全市基层法院三分之一的案件,调解撤诉率69.69%,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与此同时,全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制定了法官包片、定点联系的工作制度,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司法所(或司法助理员)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人民调解服务网络,取得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双赢的社会效果。 近3年来,徐州法院的25个人民法庭中,有1个被评为“全国十佳人民法庭”,有两个被评为“省优秀法庭”,有1个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有两个被列为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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