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境内又一次遭遇岩崩!幸运的是,这次长阳岩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为在事发地附近经营加水站的黄胜波、方玉明夫妇拦下了两辆客车。(12月11日新京报) 尽管法律没有设定这对夫妇要尽危险告知义务,但他们还是拦下了两辆急驰的车辆;尽管拦车在他们只是举手之劳,但却避免了车毁人亡惨剧的发生;也许他们并没有多高的思想境界,拦车只是出于一种本能。但笔者以为,黄胜波、方玉明夫妇在岩崩前拦车行为同样属于见义勇为,应当受到社会的褒扬和政府的嘉奖。
社会需要热心肠。有了他们,事故得以止息,人民得到安宁,社会更加和谐。人们不会忘记,在广东九江大桥坍塌事件中,有两位河南老人在车水马龙中舍身拦车,使更多疾驰的车辆免受没顶之灾。人们更不会忘记,在刚刚发生的山西洪洞“12.5”特大矿难中,有50名矿工兄弟主动下井救人,最终再也没有上来……他们的行为,虽然不是惊天动地,但同样可歌可泣,在任何见义勇为的英雄面前他们也毫不逊色,在民众的心目中,他们就是英雄。可以说,当今社会并不缺乏英雄,缺乏的是对英雄的保护激励机制。
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强大的道德力量,作为政府和社会,需要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建立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在更多看似平凡的事件中发现英雄,让好人得到好报。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能缺位,定性不能含糊,称号不必吝啬,嘉奖不可或缺。虽然英雄们做出英雄之举时并不是为了荣誉想着回报,但社会有义务,政府有责任让好人有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