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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蒙山区好法官
记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勒中心法庭庭长李太红
作者: 黄代本    发布时间: 2008-03-17 1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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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若在短时期被一部分人说好,是极其正常的事情;若在很长时期被大家都说好,则是不容易做到的事。然而,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勒中心法庭庭长李太红却用实际行动赢得了老百姓一致的称赞。任以勒法庭庭长10年,成了辖区人民的“红哥”,就是这样一个铁面无私的汉子,在家庭的困难面前没有犹豫,在工作的压力面前没有退缩,但在辖区老百姓的一声“红哥”面前,却时常感动得热泪盈眶。

  李太红1994年通过考试调入镇雄县人民法院以来,无论是担任书记员还是法庭庭长,总是在平凡的岗位上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公正与效力”为落脚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忠实地履行一名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诺言,切实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人生价值。10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有1000余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由于长期的审判实践和锻炼,他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再棘手、再疑难的案件到了他手中,都会迎刃而解,再挑剔的当事人,案结后都会对他竖起大拇指。他的信条是,给予每一个当事人“平等的关怀和尊重”,给予每个案件全身心的投入,正因为如此,他连续5年被县法院评为“优秀公务员”,自2002年以来,连续5年被县委、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03年,被昭通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1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基层法院好干警” 荣誉称号。多年来,他带领的法庭连年被县委及镇雄法院党组评为先进集体。

                   刻苦钻研   一门深入

  李太红的父亲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法官,由于受父亲的影响,他从小就树立当一名人民法官的理想。1994年,全国法院系统增编补员,时任中学教师的李太红在昭通考区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镇雄法院工作。李太红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为了迅速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必须刻苦学习和钻研。多少个周末,多少个夜晚,他都是在书案前度过的。凡是与审判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他都认真学习,加深理解。除了向书本学习,他还经常向同志们请教。他利用一切机会,积累审判工作经验。无论是担任书记员,还是基层法庭庭长,他都通过直接参加开庭审判案件,参加案件的评议,学习审判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审判实践能力和执法水平。1996年,李太红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云南大学法律系,并以优异的成绩圆满毕业,成为镇雄法院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在他的带领下,以勒中心法庭已有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巡回审理   情暖山村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一线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公信度。以勒中心法庭辖5个乡(镇),23万多人口,群众成散居状态,交通十分不便,许多群众“打官司难”较为突出。针对辖区实际,李太红制定出许多便民措施,他要求全庭干警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点工,少花一分钱。为此,他带领干警田间地头,开庭问案,矮房炕头,依法调解,农贸集市,厂矿学校,宣传法律,把法律送进学校、厂矿和农村,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称赞和爱戴,成了辖区人民的“红哥”。去年腊月二十七日下午,一位居住在偏僻山寨的80多岁的苗族老人到法庭反映因发生口角,其子不准老人在家过年,要求老人到其女儿家过年,使老人不能安心过春节。时值法庭放假,李太红带领工作人员正准备回家过春节,听完老人的陈述后,当即决定办结这件案件后再回家过年。当晚,李太红掏钱把老人的食宿安排好,次日清晨,李太红带领工作人员与老人一道,顶着刺骨的寒风,冒着鹅毛般的大雪,步行30多公里的山路,来到了老人儿子家中,通过4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教育了老人的儿子,圆满解决了老人的家庭纠纷。

                    爱岗敬业  无怨无悔

  李太红非常热爱审判工作,特别是1998年他担任以勒法庭庭长以来,对工作的执著更是与日俱增。他家住在县城,由于工作繁忙每月回家最多三四天,把家庭的重担留给了体弱多病的妻子。2005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太红正在带领工作人员进行执行会战,其母亲打电话告诉他,老父亲病重,叫他速回,护送到昆明治疗。

  面对执行会战和病重的老父亲,最终他决定请老母亲谅解,请老母亲先送老父亲到昆明,待会战结束后,再请假赶到昆明照料老父亲。五天后,执行会战尚未结束,他得到了老父亲在昆明病逝的噩耗。常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的他,在法庭办公桌前泪流满面。事后,每当提及这件事,他总是感到内心阵阵灼痛,内疚极深。他深深知道,于工作而言,也许还算得上一名称职的法官,但于父母而言,没有尽到孝道,对妻子和女儿而言,不是称职的丈夫和父亲。作为院机关选派到法庭任职时间最长,工作成绩最优秀的他,也曾考虑过向组织请求调回院机关工作,照顾年迈多病的母亲,但院党组出于工作需要,要求他继续在法庭工作。对此,他也曾犹豫和徘徊过,因为他心里深知道,这一干可能又是好几年,甚至是一辈子,不可能照顾家庭许多,而且还要面对亲人的埋怨和一些人的嘲笑,但他没有任何怨言,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

  李太红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人民的好评,成了辖区二十多万人民的“红哥”,这是对他最高的奖赏。十年如一日,他默默地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心中神圣的天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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