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财经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我国拟向新就业者提供低价公有住房
发布时间: 2008-03-18 08:42:59

AD IN PAGE
    昨天(17日)上午,新组建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接受集体采访,相关负责人表示,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今后将通过限价房、低价位公用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手段满足不同类别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表示,当前我们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已经非常明确,但对中等收入家庭的有关住房政策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和明确。

    在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侯淅珉认为,在那些房价上涨比较高比较大的大中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正如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市场的手段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具体如何实现?侯淅珉认为,首先是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其中,房价上涨比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借鉴部分地区的做法,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限价房主要由政府先限定住房的销售价位,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主要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侯淅珉指出,还有一批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新就业者(每年新增就业人口1100万)和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可能连购买“限价房”也有困难,对此,将借鉴国外做法和国内经验,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提供低价位的公有住房。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上,也要考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包括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照顾,以及简化手续。(特派记者 张英姿 陈琦钿 廖颖谊 陈红艳 肖萍 余亚莲)



来源: 新华网-新快报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六成受访者:开发商成房地产新政策最大得益者 ·部分银行界定“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
·中行研究报告预计:2010年房地产业重回上升周期 ·中央明确不允许再建小产权房
·杭州市委书记称房价大跌最终受害者是老百姓 ·石家庄出手"救楼市" 8成网友认为开发商获益最大
·减息免税降首付 一切为了提振信心 ·北京丰台区以现房配租保障廉租家庭住房
·财政部: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新政:购房首付款调至20%
索马里女子因私通被判石刑 数百人观其死亡过程
法治论坛电子杂志第19期: 微软“黑屏”起风波
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七次会议举行 温家宝出席
巴西无住房劳工街头抗议 要求政府提供住房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