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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吴老虎”可以“破格”刑事立案吗?
作者: 正荣    发布时间: 2008-03-27 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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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吴老虎”风波已经毫无悬念,平江县联合调查组已经明确表示,“吴老虎”系石牛寨风景区开发商利用马戏团东北虎进行的商业炒作。仅剩的悬念是,造假者会吞下怎样的苦果?

  3月26日的《重庆晚报》和《红网》报道说,自称拍到华南虎录像的记者吴华已经被停职,默许开发商和景区负责人造假的平江县旅游局局长田共兵已经被立案调查。另据湖南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考虑对此事刑事立案,并且将会严惩这起造假案相关人员。

  造假记者会停职我完全理解,毕竟,他已经丧失了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但湖南省林业厅声称要考虑对“吴老虎”刑事立案,并据此严惩造假人员,我就有点搞不懂了,一起拙劣的商业炒作,一场并未造成事实后果的造假,可以刑事立案吗?专门请教了一位律师朋友,他想了半天,也说实在不知道刑事立案的依据在哪里。

  我知道,旷日持久的“周老虎”案让全国人民郁结难抒,尤其在“吴老虎”造假很快被揭穿的情况下,全民喊打的“周老虎”却始终没个处理结果,更让大家对此愤懑不平。要说刑事立案,已经通过假虎照领取了政府奖金的“周老虎”才够得上格。但不管怎么说,“周老虎”跟“吴老虎”毕竟是两只不同的假老虎,虽然都是造假,但后果却完全不一样,你不能把“周老虎”的罪过加到“吴老虎”头上来。

  我也知道,湖南省林业厅很想通过严肃查处“吴老虎”挽回林业部门为此受损的信誉,这样的心情可以理解。他们也的确是这么做的,雷厉风行地查明真相也的确博得了不少掌声。但无论如何,对“吴老虎”的查处也该有个边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景区进行行政处罚、将造假记者停职,这样的处理都是合适的。但在没有足够事实支撑的前提下轻言要对“吴老虎”刑事立案,可就有点过了。网上有很多人为湖南省林业厅大声叫好,他们认为只有刑事打击才能杜绝今后类似的造假事件再次出现。这样的非理智情绪很不对头,“吴老虎”固然可恶,但我们如果违法打击“吴老虎”,岂不更可恶。但愿湖南省林业厅不要为了迎合舆论不理智的打虎情绪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才好。

  很多时候,执法部门会为了迎合舆论的情绪扭曲自己的执法行为,比如说艳照门风波愈演愈烈的时候,检方为了杀一儆百,对北京几名为商业利益传播其他艳照者提出了10年的过重量刑。这其实是与“严打”、“抗拒从严”、“公捕大会”一脉相承的执法思维,在这种思维下,为了一个迎合民意的结果,执法部门可以忽略程序的正义,但求结果的大快人心。但我们都知道,程序正义而非结果正义才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础,牺牲了程序正义的大快人心,只能是盗泉之水、毒树之果。

  “吴老虎”事件已经真相大白,在“严厉打击”的民意压力下,相关处理能不能严格遵循法律精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其实是又一道复杂的考题。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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