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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合伙当街抢劫路人 三劫匪落网获刑
作者: 陈浩    发布时间: 2008-04-02 1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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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三名青年仔为筹毒资购买毒品吸食,结伙专门选择在深夜到街上物色作案目标,多次拦路持刀劫取过往路人的钱物,最终落入法网被从重判处。3月31日,被告人郭子华、江龙斌、张培杰因犯抢劫罪,被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6个月和3年6个月,并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8000元和3000元。

    2007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郭子华、江龙斌、张培杰伙同刘少军、陈立轩(在逃)等人,于夜晚11时至凌晨时分,携带尖刀外出寻找目标作案。他们分别在防城区防城镇和平路、防钦路金狮花园路口、团结大道、教师街、长山街与振兴街交叉处,发觉合适下手的目标后,便采取直接拦截或以被害人殴打被告人的兄弟为由挟持被害人到偏僻处等手段作案5次。在作案过程中,被告人手持尖刀威胁被害人,搜身抢走被害人侯某某、林某、龚某某等10人的现金共500余元及手机、数码相机、银项链等物。其中一次遭到被害人反抗时,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用刀将被害人刺伤。他们在抢得现金及把赃物销赃得款后用于换取毒品吸食。法院同时查明,被告人江龙斌于2003年7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未超过5年再次作案,属累犯。

    防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子华、江龙斌、张培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威胁并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被告人郭子华、江龙斌参与作案情节严重,且被告人江龙斌为累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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