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为四大名著的“命运”担忧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8-04-08 16:10:19

AD IN PAGE
    2008年对于电视剧行业来说,是四大名著的翻拍年,李少红、张纪中、高希希、吴子牛四大名导演各出奇招。但近日,四大名著重拍越来越让人摸不着头脑,《三国》导演频频罢工;《红楼梦》演员培训两个月后全部解散;《水浒》和电视台搞起了选秀;张纪中吆喝着为《西游记》拉拢“人马”时,又悄悄为其新业务——翻拍《倚天屠龙记》搭起班子。(4月7日 中新网)

    按说,在祭祖热一浪高过一浪之时,对四大名著也理当珍爱有加。可时下,积淀、浸润着丰厚民族文化的四大名著就如同一锅粥似地被肆意煮来煮去,变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其多桀的“命运”实令人担忧。

    据说,《红楼梦》选演员一直让导演头疼,经过两个月秘密培训,不但没有选出宝玉人选,还宣布暂时解散演员。近日,由红学家和导演李少红团队共同搞一个“导演工作台本”的东西取而代之。历时五年准备的新版《红楼梦》竟然要在“无剧本”状态下进入实拍。如此翻拍《红楼梦》,能否尊重原著就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事了。

    《西游记》的神怪元素广为人知,可导演张纪中突发奇想,声称将邀请国外制作团队打造《魔戒》版《西游记》,将孙悟空变成金刚。日前张纪中做客北京电视台大谈改编的新版《西游记》时,居然还说猪八戒下凡时原名叫“朱刚鬃”,后来“皈依”了佛门……而正确的应该是“朱刚鬣(lie)”,“皈(gui)依”。且不说网友大骂其没文化,这样的《西游记》还叫《西游记》吗?

    而导演、编剧为了所谓的市场元素,给《水浒》平添了许多女人味。新版中有两个单元分别以孙二娘、扈三娘为主角,不仅安排她们有很煽情的感情戏,还把梁山108条好汉塑造成了“105个男人与3个女人的故事”。

    在《三国演义》的重拍中,编剧声称“时代不同了,解读历史人物也有新的观点”。于是,戏中将颠覆原著“重刘轻曹”的观点,进而由“曹操”唱主角。

    其实,无须再说了,各种翻版重拍已完全脱离了原著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纯系为迎合社会某些低级、庸俗的口味而刻意炒作、哗众取宠,或将人物暧昧化、情色化,或别出心裁地扭曲人物的个性,以此赚取公众的眼球。这与其说是重拍,不如说是一种糟蹋。

    古典名著是“过去文明汇聚和交流的见证,也是未来的记忆和希望的表达,更是反映一个社会生活的缩影”。其基本价值体现在文化传播、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人类研究、鉴赏上,凸显的是社会效益。对名著进行庸俗化、颠覆式的改编重拍,其实质就是将重拍当卖点大发其财,背逆了对名著所承载的深刻内涵的继承与保护。

    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是健康向上的影视剧,而不是任意异化、糟蹋名著。因而,别再拿重拍名著当卖点,古典文化早已经不起如此折腾了。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从建设三种文化的视角谈审判作风的改进 ·普世价值与反普世价值
·就剩钱的相声不好笑 ·看不懂的行为艺术与行为艺术家
·老子怎么跑到深圳了? ·投资9亿建“老子文化园”:无关文化有关经济
·翻唱巩张“肉麻”情书到底谁“肉麻” ·《千手观音》享誉美国千家万户 185个电视台直播
·文字崇拜主义的悲哀 ·选鸡当国鸟 同意的请举手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