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食品厂工作的厨师李先福本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因为禁不起诱惑参与了赌博,几次下来就输了近万元,于是就向他人借钱,而在别人催债时与要债人发生冲突,竟举刀将来要钱的人扎死。4月22日上午,李先福被带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今年35岁的李先福是四川省开江县人,在石景山区一家食品加工厂工作,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6日17时许,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河河道门头沟黑水河橡皮坝上,被告人李先福因归还欠款问题与白某(男,殁年38岁)等人发生争执,李先福持随身携带的匕首猛刺白金利的颈部左侧,致其死亡。
在法庭上,李先福对自己扎死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李先福说,在食品加工厂干完活下班后,他常到自己租住房屋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一来二去就和小餐馆的老板一个叫“斌子”的认识了,在斌子的引见下,李先福就开始在小餐馆内与一伙“扎金花”,第一次去时就把带来的2000多元钱输了光。不死心的李先福就以家里有事儿需要钱为由向食品厂老板借了7000元,在几次下场输光后,就向斌子先后借了3500元。但还是血本无归。没过多久,这位“斌子”就向李先福催账,想等工资发下来再还钱的李先福想躲开催账人,就搬了家,于是“斌子”就带人到了李先福工作的食品加工厂要钱。食品加工厂老板发现李先福参与赌博的事后,要求李先福把事情处理好再来上班。就这样,面临失业的李先福与斌子等人约好在永定河河道门头沟黑水河橡皮坝附近谈还钱的事,斌子带人与李先福见面后,几句话没说就争执起来,见势不妙的李先福拔出携带的刀扎向与斌子同来的白某,没想到这一刀竟然要了白某的命。一场因催债引发的纠纷最终发展成命案。
检察机关认为,李先福无视国法,因琐事持刀行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以故意伤害人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