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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执行经验谈

迎难而上破坚冰 足思善谋创一流
作者:饶国君 曾祥学   发布时间:2008-04-24 09: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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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执行难,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法律的权威和生效判决的公信力降低”。这些年来,司法审判活动中的上述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人民法院亟待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从上至下,这一“顽疾”同时也引起了各界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以修改法律条文、出台文件指令、部署政策措施等各种手段,要求各级法院力破执行难。

    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也是“执行工作难”的重灾区。但是,近年来,该法院认真遵照上级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方法、途径,猛攻薄弱环节,狠抓制度措施,取得了执行工作稳上台阶、案件总数连攀新高的良好发展态势,收到公众评价极高的社会反响。特别是今年以来,该法院执行工作紧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2007)37号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民诉法”为契机,按照钱锋院长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谋划和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方法,千方百计提高执行兑现率,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争创一流的执行业绩开了头、起了步,奠定了初步基础。1-3月,法院收、结案率大幅上升。收案517件,同比增长310%;执结案件190件,同比增长375%。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云阳法院在努力化解执行难过程中,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足志善谋、工作扎实、措施到位,实际工作成效明显,积累出紧扣上级精神要求、不断开拓创新的五条基本经验:

    一、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党委牵头的执行机制,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将执行工作纳入县委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参与部门执行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党委、政府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于重大执行案件进行协调配合,确保执行顺畅,从而达到全社会重视执行工作的目标形成。建立党员和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拒不协助执行的情况通报制度,有力改善执行环境。

    2、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制定执行规则、执行行为规范、人民法庭执行案件范围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让执行工作有章可循,有约束力,责任明确,易于操作:一是规范了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二是明确了责任,对该汇报的、该研究的案件、执行人员不作为的案件均作出相关处理规定;三是便于操作,特别是有无执行能力标准的界定,通过执行威慑机制予以执结。

    3、建立执行公告发布及执行举报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威慑、悬赏、奖励等办法,及时获得执行信息,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正在讨论制定执行网络建设,强化执行工作信息化程度的提高。

    二、抓源头、促执行,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云阳法院不仅重视民事调解工作,特别注重刑附民案件的民事部分调解结案,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讼环节。2007年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3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760万元,调撤率达70%,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去年审结的65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56件成功调解,兑现标的153.4万元。9件判决未全部兑现的,在执行中运用撤销缓刑的规定,督促其履行了义务。如陈方奎等人申请执行谭建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谭在诉讼中因家庭困难,只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在缓刑考验期间未能按约定履行赔偿,其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刑法撤销缓刑的条件,云阳法院根据会议纪要,建议公安机关提出撤销缓刑,谭知道后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全力化解执行难。

    积极建立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积极协助、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与公安、检察建立协查机制,与金融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建立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撤销缓刑的会议纪要”三份重要文件,完成以下协作事宜:

    1、与公安配合。凡执行立案案件必到公安机关查询身份证号码,执行工作人员需要查询的被执行人情况,公安部门必须全力协助。2007年经过公安网上追逃将被执行人黄某从陕西带回云阳。

    2、与金融机构配合。凡执行立案案件,凭身份代码信息在云阳的各金融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异地存款情况。最近经协调进一步建立全国执行查询制度,通过此种方式每年执结案件占比15%左右。

    3、与移动通讯公司配合。通过手机定位查找被执行人线索,2006年底受理的陈某某、骆某某等人申请执行吴某析产分割财产案,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只知吴某在船上作轮机,收入不菲,其父母称在上海。2007年3月,我院通过移动通讯号码定位,在万州将其挡获,吴某在被拘留期间认识了错误,赔偿全额到位。

    4、与国土房管部门配合,查找被执行人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5、与交警配合,查找车辆所有人、过户、转移、变卖等方面的登记情况。

    6、与工商配合,获取被执行人的企业、经营等注册信息。

    7、与教委协调,妥善执行学校债务问题。云阳移民迁建学校较多,所欠工程款的额度较大,经过协调达到有计划偿还债务的目的。

    四、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通过限制、查封、拘留等强制手段,迫使老赖依法履行义务。

    一是对企业从注册资金入手,查找有无抽逃注册资金、虚假注册等情形和行为发生,通过追究连锁法律责任迫使其履行义务,推动案件执结。2007年,吴某某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公司损害赔偿案。经查找,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从注册资金入手发现股东有抽逃注册资金嫌疑,执行人员给各股东阐释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后果后,各股东集资履行了义务。

    二是对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给予拘留或处罚的方式执结案件。被执行人邓某将在诉讼中扣留的财产转移,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以缓刑为代价履行了义务;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将其拨付的工程款不进入被云阳法院冻结的账户而转付他人。法院核实后,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拘留处罚,迫于压力立即履行了义务。

    三是启动刑事法律责任追究方式执结案件。云阳法院受理的王本桂申请执行王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07年6月11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在云阳新县城承建的移民联建房门市7间。在法院拍卖程序中,王先伟擅自将其中的2间变卖,所得价款不知去向。根据王先伟的违法事实和情节,法院于今年3月6日对其作出拘留15日并罚款的决定。同时,以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身份,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司法建议书》和追究刑事责任报案请求。公安部门遂以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拒不执行裁定两项罪名对王先伟立案侦查。迫于法律的威力,王先伟于4月2日主动找王本桂和解,并积极将445601元执行案款交清。

    五、通过执行救助途径,解决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特别困难的,在执行救助机制未建立前,向当地党委汇报,寻求解决的途径。如黄某某申请执行凤鸣镇某村民组人身损害赔偿案,村级组织无财产可供执行,已成为内地执行工作的通病。云阳法院向凤鸣党委汇报后,政府想办法代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今年以来,云阳法院及时启动执行救助基金,先后与财政、民政建立执行救助办法;与残联建立肢体缺失、器官障碍、精神疾病对象的的执行补偿措施,有力地化解了执行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老大难”。

    4月1日,云阳法院向8年来一直申请执行儿子死亡赔偿金的王子均、李家芬夫妇发放首笔执行救助金,社会反响很好。王子均、李家芬夫妇的儿子在一次公共安全爆炸事故中丧身。肇事者当场死亡,雇主车辆损坏,人员受伤,陷入困境。通过执行救助渠道,夫妇二人如愿领到13700.94元补偿金,消除了心理阴影和怨气。

    “开弓没有回头箭”!2008年,云阳法院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在加强执行监督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上,保证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在采取威慑机制、悬赏举报、限制消费和出国出境,以及司法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致力形成以抗拒、阻碍、干预执行为耻,以理解、协助、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良好风尚;全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和体制新因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舆论氛围,通过教育、监督并重的举措,优化执行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多管齐下来推动执行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实现“314”总体部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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