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糟糠之妻不下堂。俗语又称,患难成夫妻。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却审结了一起谋杀患病妻子未遂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善凯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许善凯,初中文化,无业,因其妻患有尿毒症,二人经常因医药费问题发生争执。2007年10月28日上午,许善凯与其妻因医药费问题再次发生争执,许善凯为了达到减轻经济负担的目的,逃避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竟一怒之下产生了杀死其妻的想法。当日14时许,许善凯趁妻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布带勒其脖子,又用双手掐其脖子致妻子深度昏迷。以为妻子已死的许善凯,便锁上房门出去散步了,当他回家后却发现妻子已经自行苏醒。据许善凯交代,当时他想如果妻子死了就一了百了,如果没死也就算了,毕竟还有多年的夫妻之情。看到妻子苏醒,许善凯便以为事情已经过去,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国法。经法医鉴定,妻子之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善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许善凯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同时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偶犯,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