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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演唱会之父"诈骗案首被告要求撤换法官
发布时间:2008-04-29 16: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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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有“内地演唱会之父”及“Ba叔”称号的香港商人陈达志,承认6项洗黑钱、串谋盗窃及串谋诈骗等罪名后,指证同案伙伴挪用上市公司中科环保7200万元,案件可谓“一波三折”。首被告韩明光28日申请撤换法官,否则会提出司法复核。

  涉通过中科环保亏空公款的首被告韩明光、郑浩东及赖锦彤,继赖三度改聘大律师后,韩也改由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代表,以书面申请指区域法官陈广池与案件有利益冲突,要求撤换法官。

  李柱铭表明,若申请失败,将提出司法复核,但并无透露利益冲突详情。

  庭外透露,首被告以《人权法》为法律基础,指曾于律政司任职的法官陈广池,以往曾处理与本案有关的案件,影响公平审讯。案件周三续审。



来源:中新网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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