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
姐姐为弟弟讨要赌债未果 纠集他人伤人领刑
作者:吴云 梁娟萍 发布时间:2008-05-07 14:02:56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一女青年为讨要赌债,竟纠集他人伤人,最终判刑又赔偿,得不偿失。5月7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唐小华因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现年36岁的唐小华,女,无业。2006年8月20日13时许,向郭某索要所欠其弟弟赌债未果,便跟随郭某到南昌市象南广场,先叫一伙人对郭某进行殴打,尔后又打电话叫宫凌飞(已判刑)找人来殴打郭某,宫凌飞便纠集余辉、程磊、方志强(以上3人均已判刑),赶到南昌市象南广场的公交车站旁,殴打郭某及其妻弟柏某,郭某被宫凌飞用刀刺伤。经法医鉴定,郭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柏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去年11月2日,唐小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主持调解,唐小华一次性赔偿郭某一切损失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小华指使他人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郭某损伤程度达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张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