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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法院:两招破解执行坚冰
作者:
王泉
发布时间:
2008-05-07 15: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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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双重困难
崔文清于2006年4月将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办事处巩固社区第九组推上法庭,能赢这场官司,就表明了自己的决心和勇气。民告官之难!说实话,崔文清当时是顾忌着地方保护主义的,但当崔文清拿到一审生效判决时,自己一切顾忌都被打消了。 官司赢后,崔文清同大多数申请执行人一样,陷入了债务危机。这次债务是因为自己为诉讼反复的跑路费用,律师费用,还有就是自己因承包巩固社区九组的土地,借款投入的五万多租金和各项经济损失七万多元。这些钱都是崔文清当初挨着向亲戚、朋友们全力举来的借款。虽然没有人敦促崔文清尽快偿还,但看到亲戚、朋友的脸色,崔文清还是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和深深的愧疚。 对于巩固社区九组来说,当初被崔文清告上法庭本身也很无奈。裁判结果,土地承包协议被确认无效,要返还崔文清五万多元的租金,还要承担给崔文清造成的七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巩固社区九组在形式意义上就相当于一个村的编制,社区委员会除了管理,服务职能外,没有其他收入,连正常的办公、活动经费都是靠办事处每年往下挤一点出来。当初和崔文清签定合同,打算靠租用土地给村民委员会带来一点实际的“利益”,但如今却输了官司,原本拮据的委员会如今更是捉襟见肘。 执行工作的双重困难 崔文清拿着判决后,于2007年4月申请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对巩固社区九组进行执行。执行申请受理后,崔文清却没交纳一分钱,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让崔文清及时享受到了法律的阳光。 让崔文清再一次幸运的是,领办案件的是昭阳市法院“执行局长助理”、“十佳执行员”金荣辉,金荣辉接办案件后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这个案件有几重困难,首先被执行人属于村民自治委员会,是独立法人,上级主管部门“龙泉办事处”是个副处级行政部门,执行对象很特殊,属于在执行工作中轻不得也重不得的那种。村民委员会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张桌子,几条板凳,一路破旧的房屋,就是委员会全部的财产了。对于这样的执行案件一般来说是了解了情况后,大多数就中止执行,或者干脆拿个长把伞给申请执行人,让申请执行人遥遥无期的等待着。 外围突破兼攻心策略,巨额债务顺利执结 执行案件同样有很多调查工作,金荣辉的调查工作是从外围开始的,这是他的第一招,经过半个多月的排查、摸底,金荣辉了解到巩固社区有土地被征用。对于社区来说,土地是集体的,征用款除了按规定分配给村民外,有可能还有点提留,这个消息无疑是很振奋的。于是金荣辉一方面稳住申请执行人,一方面暗中不动,不再电话催促被执行人,以放松其警惕。果然过了一个月,巩固社区的土地补偿方案上级政府批示下来,并且有动向表明已经有资金注入了社区的帐户。于是金荣辉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将一笔四万余元的提留款予以冻结并划拨成功。 这次执行,可谓很漂亮,金荣辉采取了以不变应万变,看似没有动作,其实就等待着这蓄势的一发,果然一击就中。 招数不能用老,再采取这样的方式执行,估计已经行不通,而且根据外围摸底,不可能再有补偿款进入巩固社区的帐户,于是金荣辉研究部署了第二招。据了解,巩固社区的上级主管部门龙泉办事处才上任的陈光平主任是个通晓法律,开明的主任,而且其副主任李新文是昭阳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本身又是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于是李文新每次到昭阳区法院出庭陪审就成了执行局的常客,每次金荣辉和李文新都要热烈地探讨一下该案执行工作的开展,这招属于攻心策略。金荣辉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不是搞敌对工作,而是要化尴尬为玉帛。于是多次的谈心后,被真诚打动的李新文主动找陈光平主任研究,再怎么困难也要解决余下的执行款给付问题。 终于在2008年4月21日,龙泉办事处从各方面筹集资金,将余下的九万余元代巩固社区交纳到了执行局。 一面鲜红的锦旗 崔文清自从领到四万余元后,很多人都劝说崔文清,人家法院已经很努力了,你别再难为人家了,于是崔文清就没有再跑法院,而对于余款的执行也没有抱多大的信心。但2008年4月21日这天下午,崔文清的手机响了,闲赋在家的崔文清又听到了电话这端传来的一个熟悉声音,金荣辉通知崔文清到法院来领取余款九万多元。电话这端,崔文清哽咽着声音连声道谢谢!但并未立即赶到法院,而是想把自己感激的心情通过一种方式表达出来,于是他定制了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绣着“清正廉明,公正执法”,带着一家人,喜气洋洋地送到了执行局,并当场领取了余下的申请执行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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