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麻花盒藏运冰毒1212克案今宣判 案犯一审获死缓
作者:杨牧野    发布时间:2008-05-16 10:16:37


被告人邓越接受法庭宣判 辛勇江/摄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麻花盒藏运冰毒1212克案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邓越一审被判死缓。此案曾于4月15日在中国、北京法院网进行过庭审直播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邓越将毒品甲基苯丙胺1212克藏匿在一个装天津麻花的铁盒内,从成都火车站乘上成都至北京西的K118次旅客列车,欲由北京中转将毒品运至天津。2007年9月30日12时许,当K118次旅客列车到达北京西客站后,邓越及其携带的甲基苯丙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收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越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采用藏匿后自身携带的方式,乘坐旅客列车从四川省成都市运往天津市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应依法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指控被告人邓某犯运输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某运输毒品的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对被告人邓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邓越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邓越犯罪使用手机三部、铁盒一个、人民币九千一百元予以没收。
   
    本案中,邓越运输的冰毒数量之大、手段之狡猾实属罕见。邓越明知是毒品还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抱有侥幸心理却险些被这一千余克冰毒赔上自己的性命!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运输毒品900余克 毒犯候车室内被捉 ·盲父千里乞讨卖艺来沪 痛陈其子涉毒危害
·受老乡欺骗运毒1655克 一男子庭上忏悔 ·体内运毒335克 换来无期铁窗日
·"不知是毒品" 一女子为6千元酬金运毒680克 ·一男子携带海洛因294.26克上火车 出了站台落入法网
·麻花盒里藏冰毒1212克 "乘客"否认运输毒品 ·小学教师在利益诱惑下帮他人运输毒品88.17克获刑15年
·一四川小伙为发财体内藏毒105克获刑15年 ·为得1.5万元好处费 一农民冒险运输毒品170余克
·少女身上绑毒695克 昔日姐妹今日同堂受审 ·派出所醒酒吐出"毒蛋"28枚 "酒鬼"一审获刑15年
·谈运输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与形态特征 ·运输毒品犯罪刑罚适用问题探讨
·运输毒品被抓 百般抵赖难抵有力证据获刑15年 ·一妇女体内藏毒153.61克 运输毒品获刑15年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