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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法院2天执结四川灾区法院委托案件
作者:
蔡惠民
发布时间:
2008-05-26 1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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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5月23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仅用两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四川茂县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10万元标的款已经从银行汇寄到茂县法院帐户。
5月21日,万年县人民法院收到四川省茂县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函, 委托该院执行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经事故发生地茂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万年某汽车运输公司应赔偿死者家属、茂县的徐某合计人民币11万元,两被告互负连带责任。判决后,万年某运输公司已擅自将此起事故的保险理赔金9万余元领走。 正在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的万年法院接到茂县法院委托后,迅速派执行人员到运输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以车主拖欠其管理费及代垫保险费等近3万元为由,不愿拿出这笔理赔款。执行人员动情地说,现在全国上下都在为灾区捐款捐物,深切哀悼灾区遇难同胞,而你连法定的义务都不愿履行,真是太不应该。法官一番感人肺腑的话,触动了该运输公司负责人的心灵,使其认识到公司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付款,并当即履行。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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