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东营市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荣立集体一等功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表彰。山东高院副院长李勇,东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秀香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主持。 会上,山东高院政治部副主任程乐群宣读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东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谢光同宣读了市委《关于对东营区人民法院予以表彰的决定》。
李勇在讲话时指出,东营区法院是近年来省基层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群体。多年来,东营区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很好地发挥了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热忱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人才兴院、以制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支敢于拼搏、勇于奉献、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在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发展。东营区法院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山东高院决定为东营区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希望东营区法院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优良作风,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近年来,东营区法院不断更新理念,探索规律,创新机制,成功地走出了一条“调解多、速裁亮、上诉少、投诉无”的审判工作新路子,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成为黄河口上的一架“金天平”。通过在街道设立司法服务联系点,委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成立速裁法庭和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等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完善廉政制度、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廉政预防网络体系,连续五年保持了全院干警零投诉、无违纪的记录。曾先后被授予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国家、省、市、区级集体荣誉称号100余项,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2007年,东营区法院年结案5932件,占全市基层法院的40%,审执结5934件,标的额4.67亿元。受理刑事案件383件691人,审结383件691人;民事案件3848件,审结3850件,标的额3.38亿元;行政案件61件,审结61件;非诉执行案件103件,执结103件;执行收案1527件,执结1527件,标的额10696.0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