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残疾人方文宏来到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声称一定要找到该院院长李秉琦。当看到李院长的一刹那,方文宏含泪对李院长说:“我很挂念法官,是法官给予我重生,法院是值得信赖的。” 2005年5月,昌宁县漭水镇老厂村村民方文宏因风湿关节炎被民间草医普某“医掉了左腿”。危害百姓的普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方文宏经济损失14.6万多元。但在赔偿款的执行中却碰到了预想不到的困难,缓刑期间,普某悄悄一走了之,至今下落不明,仅留下妻儿老小三人。普某的两个哥哥见状,也以“与此案无关”为由,一口拒绝了原先帮助筹款的承诺。此案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方文宏仅得到了案发时普某家属代交的2000元钱。面对这一切,方文宏感到痛心,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了不信任。
2006年10月,为安装假肢,方家只好靠贷款。不足部分,方文宏的父母强撑脸面挨家挨户借,全家人为此而背上6万多元欠帐。每到夜晚,全家人相对无言,一想到将来,方文宏一下子把假肢甩了,哭喊着说:“不如死了干净。”但又被家人苦苦劝住。
为尽快执结此案,昌宁法院想方设法加紧执行,同时又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方文宏给予力所能及的人文关怀。面对方文宏的不满,执行法官总是给他安慰,并帮助他树立信念。当讨论到该案的执行时,大家感到很难,可主管副院长李承先斩钉截铁地说:“再难也要执行,因为我们是为人民负责的法官”。
在昌宁法院与县残联的共同努力下,方文宏每月得到了60元残疾人补助费。村里想方设法给予他5000元补助。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方文宏到保山市同心绿豆厂上班。
方文宏想发展种植业,遇到资金困难。他想请法院帮助,法官们马上与村支书取得联系,请村里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方便。每逢春节前夕或出差到保山,院长李秉琦都要专程看望方文宏,并协调厂方多给予关照。
2008年4月28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法官们终于做通了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普某的两个哥哥感慨地说:“看到法官们为残疾人这么尽心,我们愿意为弟弟筹款借钱”。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方文宏终于领到4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