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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连调6小时 川籍被害人家属终于领到赔偿金
作者:
王越江 周娟
发布时间:
2008-06-10 16: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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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6月5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及时调解了一起涉及川籍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害人胡某的妻子领到赔偿款时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并竖起拇指说:“山东法官好样的,我代表四川的家人向垦利法院表示感谢!”。
5月5日晚,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起亚轿车,沿231省道由南向北行时将在机动车道内步行的胡某撞倒,致胡某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真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了解到被害人与妻子带领几名老乡一道从四川到垦利打工,汶川地震发生后,被害人胡某家中房屋受损严重,胡某的死亡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被害人家属回家探望受灾亲人的心情非常迫切,刑庭法官及时调整庭审安排,集中全力对审理该案并开展附带民事调解工作。 6月5日,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从下午2点一直调解到晚上8点,晚饭都没有顾上吃,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赔偿金当场过付。该案在仅仅8天的时间内得以审结,被告人妻子与老乡立即返回四川老家。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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