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云南省施甸县人大常委会案件执行调查组一行六人来到施甸县人民法院,对该院三年来的案件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调查组对该院的执行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人大吴副主任称赞:“在当前执行难普遍存在情况下,施甸法院执行工作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 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境内群岭逶迤起伏,四季如春。在200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包括全国特少民族——布朗族在内的33万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一直以来,执行工作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施甸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焦点。施甸县法院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不断加大执行改革力度,努力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有效维护了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2005年至今,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02件,执结标的金额达539.95万元。
今年5月2日,家住云南省隆阳区瓦窑乡的杨连顺因拿不到执行款,就对法官扬言:“如果不马上将赔偿款执行到位,将带着82岁的老母亲和被褥到法院吃住”。办案法官在对本案的被执行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终于在5月15日被执行人之妻赵某将本案剩余的执行款10972元全部交到了施甸县法院。5月18日,杨连顺来到云南省施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从法官手中领取了10972元执行款后他抱歉地说:“同志,以前都是我不对,我不该拿82岁的老母来要挟你们。真不知道怎样感谢法院,怎样感谢你们这些好法官。”
解决法院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人民法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依靠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执行难进行综合治理。党的领导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政治保证,也是中国国情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优势所在。该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领导、接受监督,赢得了理解和支持,努力完善以法院为主导的协助执行网络,使执行工作由法院一家“独唱”变为全社会的“大合唱”,形成了法院主办的“大执行”工作格局。
正是由于施甸县法院能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好执行工作,全力缓解执行难的状况,使执行工作能全面得以快速、平衡发展,一幅和谐执行的画卷在金布朗之乡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