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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层法院和法庭成为未来高级法官成长的摇篮
作者: 漆浩    发布时间: 2008-06-22 1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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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在今日上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队伍人员短缺、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及基层法官队伍的稳定问题,确保基层单位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王胜俊指出,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法院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的司法能力,改善基层的司法环境,调动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工作目标。

    王胜俊强调,着力解决基层法院队伍人员短缺的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当务之急。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调整对基层法院进人计划和进人指标的规定,使基层法院能根据自身空编情况及工作需要招录人员。要严把基层法院进人关,确保把有限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充实法官队伍。要逐步完善适合初级阶段中国国情的初任法官制度,通过定向选拔、委托培养、定期工作、定向流动等方式,切实解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法官来源短缺的问题。要不断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根据案件数量及工作量确定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拓展法官助理来源渠道,扩大基层法官助理配备比例,合理确定一定期限内法官人数与案件数量变化的上下浮动比例,切实解决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要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充分利用基层丰富的司法实践,为预备法官和初任法官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鼓励他们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要培养基层法官民刑兼通、调判兼顾的能力,同时要重视和挖掘司法经验在处理案件中的独特价值,注意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的作用,通过提高司法能力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着力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长远之计。王胜俊要求,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司法统计分析,与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出台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标准,建立经费保障的长效稳定机制。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力度,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不足问题。要认真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的布局问题,加大对巡回法庭的建设和保障力度,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解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法庭稀少、诉讼不便的问题。要努力构建基层法院基本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力争将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主动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支持,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地震灾区基层法院尽快完成灾后重建,恢复正常工作。

    此外,王胜俊还强调着力解决基层法官队伍的稳定问题,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治本之策。队伍是基层工作的根本。要充分理解基层的困难和压力,更加关心基层法官的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积极创造条件,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大力加强基层法官的在职培训,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法官晋级和提拔的优先条件,使大批年轻法官安心在基层工作,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解决好法官的职级、职数问题。要逐步实现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中遴选的制度,使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真正成为未来高级法官和大法官成长的摇篮。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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