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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征订盗版教材不能一赔了之
作者:徐林林   发布时间:2008-06-26 1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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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侵犯出版社专有著作权,湖南某专修学院被推向法庭。6月24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方赔偿清华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经济损失29772元;两案受理费和邮政专递费均由该学院承担。(三湘都市报6月25日:《学校给学生的教材是盗版书 赔了出版社近3万元》)

    据悉,这所学院先后为学生征订、发行盗版教材《photoshop7.0中文版入门与提高》、《中文flashmx案例教程》等880本。经新闻出版部门鉴定,确认均为盗印的非法出版物。

    学校公开为学生统一征订盗版教材,究竟是相关人员不辨真伪所致?还是存在其他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据我分析,个中原因不外有三。

    一是不法书商无孔不入。非法印刷、发行盗版教材,由于成本相对较低,存在着巨大的利润空间。所以,不少见钱眼开的无良书商,不惜托关系,找门路,死死盯住某些学校不放,弄得校方“不看僧面,看佛面”,无形中钻进书商设下的陷阱。

    二是学校为高额回扣所惑。征订盗版教材打三折或四折,早己是公开的秘密。而一些学校却照原价向学生收取书籍费,其中的“创收”份额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这笔钱有的变成了教师“福利”,有的则悉数落入了个人腰包。

    三是教辅采购机制不透明。眼下,同一区域的学校使用哪个版本的主科教材,多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协商决定,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教材价格与所需数量。但对推介、征订教辅书籍,基本上由学校说了算。如此一来,为利益所驱的暗箱操作也就在所难免。

    所以我认为,对学校为学生征订盗版教材不能一赔了之,而应该以此为契机,力求做到三管齐下: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在强化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重申学校不得擅作主张,诱导、强迫学生征订教辅书籍;另一方面,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该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使不法书商无隙可乘。此外,纪检、监察部门则当从严查处教材征订过程中存在的腐败行为。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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