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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结果
发布时间:
2008-06-27 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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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法院当天依法核准云南、河南、广西三起毒品犯罪案件中六名被告人的死刑判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被告人韩永万在云南先后指使他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775.35千克,被告人段必武在韩永万的指使下,参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206千克。 被告人高国亮、李永望分别贩卖、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的毒品共计32612.02克。 被告人贺建军、张福友为贩卖而购买并运输海洛因604.3克。且两被告过去都曾因涉毒被判刑罚,属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核准了对被告人韩永万、段必武、高国亮、李永望、贺建军、张福友的死刑判决。六名罪犯于昨日在当地分别被执行死刑。 来源:
央视国际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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