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竟跳窗逃跑逃避执行。6月27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拘留15日。 2003年,李某与王某合伙购买一部货车共同经营货运,由于经济原因,至2005年李某退伙,双分进行了结算,该货车归李某所有并由李某给付购车款6.8万元给王某,约定在3个月内付清。约定期限期满后,李某并未支付,经催索也无结果后,李某向沙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拖欠不给付。百般无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李某对法院传票不收,执行通知书不接,并长期在外开车跑运输。2006年3月李某把货车卖掉,外出躲债,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今年6月27日,经他人举报,法院得知李某从外地回来现正在家中,执行人员立即前往李某家,将正在家睡大觉的李某叫醒。李某见法院执行人员突临其家,一边说自己昨天下半夜才回家,今天一早你们就赶来执行,动作迅速,真服了你们,一边找借口想溜出法官视线,最后,他提出要去上厕所,执行人员只好同意。过了一会儿,执行人员听到厕所里面沙沙响,在敲门无人应答后蹬开门,却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正爬在厕所的窗户上往外跳,执行人员立马追赶,猛追300米将其逮住。鉴于被执行人的错误行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经过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并表示以后将积极工作,按时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