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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审判

"爸,儿子错了" 在押18岁少年被准告别亡父
柳州法院人性化执法效果好
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08-07-04 14: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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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7月2日上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殡仪馆太平间里,一名身穿囚服、披着孝服、双手捧着父亲的遗像的柳州市籍被告人阿翔(化名),在母亲和姐姐的陪同下,在父亲的遗体前失声痛哭:“爸,儿子错了,儿子不孝,儿子对不起您啊!我今后一定要好好做人,对得起妈,对得起社会……爸,您放心走吧!”阿翔真诚的忏悔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原来,18岁的阿翔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案于2008年6月26日上诉到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阿翔还未满50岁的父亲于日前突然去世,悲痛欲绝的阿翔母亲为了让在羁押的儿子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向柳州市中院递交了申请书。柳州市中院7月1日接到申请书后,及时、果断地作出了决定:批准阿翔前往殡仪馆和父亲作最后告别。

    7月2日上午9时,柳州市中院有关领导带领6名法警到市第二看守所,对正在羁押的阿翔进行特殊“提审”,告知他父亲已去世的噩耗,并告知他获得特别批准,可以到殡仪馆为父亲送终。

    听到父亲去世消息的阿翔先是一愣,即而悲痛地抽泣起来,法官便不停地安慰他。在阿翔与父亲告别后,柳州市中院法官还安排阿翔与母亲和其他亲人见面。在亲人一声声深情的呼唤和耐心的告诫中,流泪满面的阿翔不停地点头答应。阿翔的亲人也不停地感谢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执法的人性化,感谢法院对他们全家人的关心。

    据悉,柳州市中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细微之处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继获准罪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与亲属会面,这一次又特批在押人员与去世的亲人作最后诀别,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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