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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的见义勇为值得鼓励
作者: 苑广阔    发布时间: 2008-07-09 1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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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三路某超市一名员工,发现一小偷偷走两瓶洗发液后,追出500米左右并与之在街头搏斗起来。恰在此时,一位市民用DV在旁边拍下了两人搏斗的全过程,现场40余名围观者还以为他们在拍戏并鼓掌高呼“加油”。7日,石桥铺派出所对提供录像帮他们破案的这名DV男子大加赞赏,并开始对此案着手调查。(7月8日《重庆商报》)

  本是冒险抓贼,却因了这名手持DV拍摄的男子,而被众人当成了是在拍戏,这多少都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但这位市民所拍摄的DV,却成为帮助警方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最好工具。而这位市民的行为,也给我们其他人提了一个醒:原来还可以这样见义勇为。

  虽然在这次超市员工抓贼,而众人围观的事件中,有误会的成分,但我们假设这些围观的群众知道这是有人在抓贼,而不是拍戏,他们会见义勇为,上前帮忙吗?这种假设,注定是无法验证的。但以前媒体报道过的很多类似事件中,绝大多数人甚至是全部的人都充当了看客,而没有人愿意见义勇为。

  面对这样的道德困境,有人大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也有人理性地分析说面对歹徒和各种危险分子,希望人人都站出来也不现实。后者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有见义勇为之心,但却缺乏见义勇为之举,究其原因就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或者是担心日后遭到歹徒的报复。

  可是这位市民,在歹徒不知不觉间就拍下了他的身高、衣着、相貌等等个人特征,为日后警方破案提供了最为有力的证据,这不也是一种见义勇为吗?虽然不会人人上街都带着DV机,但现在很多手机也都有拍照、摄像功能,市民完全可以把这些新兴的科技手段作为见义勇为的工具,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为警方日后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当然了,这样的见义勇为,也不仅仅限于用DV、相机或者是手机拍下行凶歹徒的相貌特征,比如当你碰见发生车祸的时候,暗暗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日后提供给警方;比如当你发现有人入室盗窃的时候,掏出手机报警,这些都是属于“另类”但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方式。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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