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重庆执行法官对我们灾区企业的关心和支持,没想到两天的时间就为我们解了燃眉之急。谢谢!太感谢了!”7月17日上午, 来自于四川重灾区绵阳市某公司的两名代表,专程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执行庭,送来“情系灾区、执法为民”的锦旗。这起由地震灾区企业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两天时间,15万余元的执行款如数划到重庆市五中法院的执行账户,并将于近日兑现给申请执行人。 7月15日,重庆市五中法院受理了地震灾区四川绵阳某公司申请被执行人重庆某公司,履行绵阳仲裁委会(2008)绵仲裁字第06号调解书确定的15万余元欠款义务案。当重庆市五中法院执行庭了解到该企业在“5·12”汶川大地震中厂区受灾严重,生产尚未完全恢复,急需资金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后,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负责、特事先办。
次日上午,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存款线索,迅速到重庆市各大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状况。几经周折,执行法官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一个存款账号,即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万余元。当日下午,执行法官不顾炎热酷暑,在重庆市人民银行的协助下,于3点05分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存款余额300多万元。不料被执行人于下午3点14分,已将全部款项从银行账上划走。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向银行负责人讲明这些钱是灾区企业的“救命钱”,银行有责任和义务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尽一分力量,同时严肃指出银行拒不追回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下,银行通知被执行人也来到了现场。经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该案得到迅速圆满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