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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信息披露
作者: 徐迅雷    发布时间: 2008-07-23 1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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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当然是很关心重大突发事件的。7月21日,处于周一上班高峰时段的7时10分与8时5分,云南昆明两辆54路公交车发生连环爆炸案,致死2人、伤14人。这一天,是北京为奥运实施单双号限行的首个工作日,下午有一女子跳入地铁1号线轨道,有关部门立即断电施救,女子被救出,1号线中断运行达19分钟。(新华社7月21日)

    南北这两起与公共交通有关的事件,信息在第一时间得以披露,没有“因故”遮遮掩掩。按过去的老习惯,有关部门第一反应往往是先瞒住——以不让别人知道为妙。时代进步,真的可谓一日千里,汶川地震信息在第一时间全方位的公开,对北京奥运期间信息公开的承诺,都有力促进了我国政府部门信息观的良性转变。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信息观?什么样的信息观对政府形象、对社会稳定最有利?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谣言流言止于信息公开,这早已是常识。公众情绪的不安、社会心态的不稳,恰恰是信息屏蔽、半屏蔽造成的。许多地方领导,脑子里拥有老观念,认为家丑不外扬的做法是最好的,将不报道搞成了第一选项。通常来讲,因为心中有鬼,或心中有愧,所以才羞于见人;那突发事件的信息曝光,在有的人看来,那简直就是撕开了他的内裤。各种奔来奔去忙于操心“瞒住先”,大抵是过度操心自己头上的“乌纱帽”。

    陈旧信息观,往往很害人。比如这次发生于四川的大地震,毗邻某省一些地方灾情也很严重,可当地官员还是拿习惯性老思维来应对,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都对外说“我们受灾不厉害”,结果没有及时引起外界和上级的足够重视,不能及时得到充分的救援救助,让当地百姓吃够了苦头,事后想起来,那些官员一定是悔青了肠子。

    时代变迁过程中,社会的利益性冲突很难完全避免,极端事件会时有发生。正确的信息观,才能带来正确的作为。汶川地震前几天,上海市在5月5日也曾发生了公交车爆炸事故。当地警方在第一时间也通报了信息,但措辞却是羞答答的“公交车爆燃”。呵呵,“爆燃”是一个多么滑头的名称,我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找不到这个词,人家明显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肯直接说出那个“炸”字,而是突出“燃烧起火”。现在好多了,昆明发生相似事故,压根就没说什么"公交车火灾",而是很快很干脆地说,这个爆炸事件,初步判断是人为破坏;网友现场实拍公交车爆炸现场的照片,也很快就上传到了网上。

    爆炸就是爆炸,突发事件就是突发事件,不能因为很丢面子,就使劲将它弄成半丢面子甚至不丢面子的样子。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骗得了一人骗不了公众。只要在信息披露上有一点隐瞒欺骗心理,最终都会通过反作用力而损害政府形象。在美伊战争之后不久,伊拉克动不动发生自杀式爆炸事件,但没有人把隐瞒信息当成第一要务;对于美国等一些国家来讲,发生这种爆炸不算大事,隐瞒事件信息才是大事。

    在我国信息公开的路途中,如今那种半遮半掩、半推半就的信息是最可恶的,它往往会导致谣言四起、酿成社会大祸;这些“非完全信息发布”的背后,都能看到愚蠢信息观的影子,都能找到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发布信息的行为。

    错误信息观导致信息偏移的傻事,今后千万不能再干了。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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