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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尽执行”奏凯歌
——记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局
作者:
张德金 刘震
发布时间:
2008-09-08 14: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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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大学习,大讨论”及正规化管理活动中,从“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高度出发,不断地创新执行方法。执行局结合整改,积极开展曝光执行、网上执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和解执行、强制执行的同时,又推出穷尽执行的新举措,并运用这一新举措攻克了一起起疑难积案。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奏响了新凯歌。
穷尽执行 让“入海泥牛”有消息 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第一难,就是被执行人难找。找不到被执行人将会严重地影响执行效率,使申请执行人手中的法律文书成为一张白纸,执行法官手中的正义之剑找不到“用武之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穷尽执行措施的方法,较好的解决这一难题,使逃债的被执行人在茫茫人海中浮出水面,让法院迅速掌握执行线索,让申请执行人在无望中见到了“一线天”,为案结事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5年9月份,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执行人大庆一家银行借款3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于2006年7月、9月、12月三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还款通知,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债务。为此申请执行人大庆某银行,于2007年9月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于判决书生效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债款。直到2008年3月,由于被执行人赵某一直下落不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大庆某银行,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8年5月10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 2008年6月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四处派员寻找被执行人赵某,终因赵某下落不明,信息不通,使申请执行人手持法院的判决书团团转,使国家三、四百万元人民币难以回拢,使银行的工作陷入困境。面对这个“入海的泥牛”,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研究对策,决定运用穷尽执行方法,千方百计地寻找被执行人赵某。他们走访了赵某的妻子、儿子、邻居和朋友,但都提供了无效的信息,即“赵某在外地做生意,从不回来 ,也不跟家人通信。”找不到被执行人赵某,使这起执行案件陷入僵局。2008年7月20日,大庆高新区法院院长何文平、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白景权、执行局局长李宝全,经再次研究后把赵某列为穷尽执行的对象。他们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了人员分工。7月25日有消息传来,赵某近日要回家一趟。全院10余名执行干警,在李宝全局长的带领下,秘密地来到了赵某的家,对赵某进行“捉拿”。经过两天两夜的搜索,终于在第三天清晨,将坐轿车回家的赵某堵个“正着”。赵某被传到法院,法院当即向他下达了“三道王牌”。一是对赵某依法拘留十五天;二是要求赵某迅速偿还债务;三是赔偿逾期的所有违约金。面对法院的穷尽执行措施,逃债、干扰执行的赵某成了泄了气的皮球。他同意将价值一千五百多万元的房产出卖还债。于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定出了新的执行方案,即法院召开拍卖大会,将赵某的房产依法拍卖。2008年8月3日,赵某的房产以一千三百万的价格拍卖成交,大庆某银行从中收回了借款的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使国家财产未受滴点损失。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不仅赠给法院一面锦旗,而且称赞说:法院执行有绝招儿,国家财产没损失着。 穷尽执行 让“大海捞针”有指望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第二难,就是财产下落难查。查不到财产就无法履行法院的司法文书内容,就无法实现法律的威严,申请执行人就会打完官司得不到实惠,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成为一句空话。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运用穷尽执行的方法,为解决查找财产这一难题找到了答案。他们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深入到大海里捞到针, 使绝望了的当事人有了指望和盼头。 2004年12月,由被执行人孙某担保,在申请执行人李某处,为被执行人王某做生意借款两万元。被执行人王某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清,并因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去坐牢,申请执行人见状后将担保人孙某及被执行人王某一起告上了法庭。经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孙某、王某于2008年3月末将两万元及利息付清。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首先去找孙某催其按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孙某是个从外地来大庆打工的人员,他一无所有,当时担保、到法庭应诉及主动承担还债的出发点,是从哥们儿义气出发,为了让坐牢的王某减轻负担和罪责。在法院对孙某采取强制法律措施后,孙某仍一毛不拨,甘愿蹲“巴篱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干警启动了穷尽执行方法,再次去监狱找借款人王某,王某面对自己蹲监狱,采取了“放挺”来对待法院。在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没有气馁,他们决心继续发扬“大海捞针”的精神,到深海处去捞针,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008年7月30日,他们借“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战活动”和“三大行动”的东风,到大庆几家银行,到二被执行人的亲属家,到他们工作过的地方,去查找财产线索。经过半个多月时间的明察暗访,无功而返,使此案再次陷入了困境。这时的申请执行人已有些不耐烦,他们以急用钱为理由,多次到法院“闹”,并扬言要到有关部门上访。执行局局长李宝全针对这起棘手积案,亲自到申请执行人处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他们。稳定住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情绪后,李宝全局长与办案法官再次来到监狱,找被执行人王某,从王某的谈话中,执行法官们“捞”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财产线索,那就是王某在单位时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法官通过做被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使王某同意用这笔钱偿还所欠之债。 8月3日,执行局局长李宝全带领执行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提供的房产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了解确有此事,但按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作与房屋有关的事情才能提取。面对王某坐牢无能力偿还债务和房产公积金专用的特殊性,他们积极耐心地做“管理中心”的工作,经过多次协调,终于使“管理中心”同意将这笔款支付,作为执行款。8月4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终于拿到了三万余元的执行款,他乐地合不上嘴,然而欢笑的背后,有执行法官们“大海捞针”的艰辛和敬业精神。 穷尽执行 让“四海为家”有了家 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第三难,就是当事人把工程几经转包后形成的连环债,几乎难以执行。特别是一些工头因拿不到工钱,无法给农民工开支,使自己被追讨有家难归。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运用穷尽执行的方法,为解决了这一难题,不仅保护了债权人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让一些有家难归的承包人重新与家人团聚。 2006年6月,来自江苏的孙奇,在大庆李和处包到一份房屋维修活。他从江苏老家找来了十名农民工,干了四个多月,工程全部结束。农民工们最少的挣五千余元,最多的达万元,孙奇自己获得利润达四万余元。2006年12月,在农民工急于回家的情况下,孙奇找到李和谈起结算的事,李和说:“这活转到我手,已是第四个承包人,转到你是第五个承包人,要结算得等我把第三个承包人找到。”这一等就等到了年底,农民工们没有拿到工钱都双手空空地回到了老家。从此孙奇的家中,天天有人来讨工钱,孙奇被弄的有家难归。2008年6月东躲西藏的孙奇,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遇到了李和才知道,所有劳务费已被第一个承包人某建筑公司全部结算走。他没有办法给付孙奇的劳务费。孙奇向他倾诉了二年来,由于没有拿回劳务费,而债台高筑。为躲债他四海为家,有家难归的悲情,希望李和能帮助他解难。 2008年6月18日,走投无路的孙奇将李和告上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调解李和同意给付孙奇劳务费10万元。待法院文书生效后,该案转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为了维护孙奇和农民工的利益,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采取曝光执行、悬赏执行、公告执行未果的情况下,又采取穷尽执行的办法,执行局局长李宝全带领三名执行法官,夜以继日地守在李和出没的地方,终于在7月26日清晨将他抓获。李和哭哭啼啼地对执行法官说:“为这笔款他没少跑腿,可在第三承包人处分文没要出来。”针对该案的复杂性,李局长作出一个顺藤摸瓜的决定。他带领李和及申请执行人几经周折,在第七天找到了发包方某物业公司。该公司从账面上反映出,60余万元的维修费,已被第一承包人某建筑公司支走,发包方某物业公司不欠第一承包人钱。李局长他们一行又来到这家建筑公司,发现该公司早已解体,院内已是人走屋空。孙奇和农民工们眼见工钱要“打水漂”,各个流出了辛酸的泪水,他们再次恳求执行法官帮助。面对农民工的苦衷,李局长一再向他们表示:“法院决不能让你们流汗又流泪,一定帮你们排难解忧。”李局长和执行法官们经过十余天的调查,终于掌握了一个重要的财产线索,该公司的房子要以30万元租给一个姓李的办工厂。李局长找到承租人李某后,经反复核实确有此事。在执行局的主持下,几方当事人坐下来,达成了一个协议,从租金中支出10万元给付孙奇和农民工的工钱。 孙奇和10名农民工拿到工钱,他们要给执行局的法官们跪下,要给执行局的法官谢礼都被拒绝。孙奇他们回到江苏老家后,给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写来了感谢信,满怀激情地表示说: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给了他们一个新的家。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穷尽执行法,攻克一个个执行难关,传出一件件爱民的故事,奏响一曲曲为民的新歌。院长何文平在谈到执行工作的体会时深有感触地说:“穷尽执行,就是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到位。只要我们执行法官一切从‘人民至上’的角度出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执行工作就一定会出现‘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崭新局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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