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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送法进农户
作者: 焦继红 姚宝民    发布时间: 2008-09-09 10:19:21


在农家院审理相邻地界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图/焦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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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8月27日上午,陕西省旬邑县丈八寺镇牛家村中央的一块空地上,身着法院制服的法官和村民席地而座,鲜艳的国徽放在正中间。在这个临时设置的简朴而庄严的法庭上,旬邑法院的法官们正在就地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地众多村民闻讯而来,围聚在周围,现场气氛热情高涨而又井然有序。

    当天一上班,旬邑法院副院长焦继红、土桥法庭庭长朱选民等6名审判人员就驱车前往原、被告所在地丈八寺镇牛家村。考虑到本案当事人系堂兄弟关系,因地畔发生纠纷,多次打架,经村委会、派出所处理始终未果,在当地村民中造成较大影响。故法庭决定将庭审放在该村进行,并邀请村干部、调委会成员、村上有威望的人士参与案件评议,还将曾亲自参与调解该案的村党支部书记聘为特邀陪审员共同审理该案。

    庭审中,原告诉称因被告牛喜民锄地时锄过了界畔而多占了自家地,他同被告论理时,被告用剪树剪子将其刺伤,先后花费医疗费410元,现诉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0余元。被告牛喜民辩称,自己并没有刺伤原告,原告多次纠缠自己,使自己多处受伤,且原告的行为影响了自己管护西瓜地,造成了西瓜减产,坚决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原告赔偿西瓜损失3800元。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原告对如何致伤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而被告的损失亦无法证明,且为间接损失。法庭认为双方的主张依法都得不到支持,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双方矛盾不仅没有解决,反而会引起新的冲突。于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并没有急于下判,而是组织旁听群众现场评议。旁听群众听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都积极发言,有人对原、被告双方的行为进行批评、评价,有人对其因小事而大动干戈表示不理解,还有人谴责其影响村上的整体形象,大家纷纷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大家的评议,没有证据的纠纷也明了起来,二人也向村民们表示出歉意。此时,法官从正确处理堂兄弟间关系,相邻关系说起,从法理、情理出发,分别指出双方不妥之处,进行说服教育。经过法官们不懈努力和旁听群众的劝解,双方都表现出了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在法庭的主持下,二人经过反复协商,达成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450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当牛喜民将钱交给堂哥时,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现场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庭审活动结束后,牛家兄弟对法官们来到自家门口为其排忧解难而深受感动,热情地邀请他们吃完饭再走,旬邑法院的法官们婉言谢绝。旁听群众也被法官们送法到身边的举动深深打动,纷纷表示说:“感谢你们,你们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更重要的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希望这样的活动多多开展,欢迎常来我们村!”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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