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到“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使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 为做好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该院政治处专人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院“目标绩效双百分考核制度”之中,科学化管理。将现有的10名人民陪审员分配到各业务庭,由庭里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人民陪审员陪审。
为了提高陪审员法律素质,该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除组织好人民陪审员参加市中院的学习培训外,每年还多次组织法律知识水平高的法官为陪审员讲课,同时,为陪审员订阅《司法文选》,以案代训,在案件陪审中进行业务指导,做到培训经常化,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为克服以往陪审员只陪不审的现象,该院让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全部过程,参与案件的决断,使陪审规范化,有效地促进了陪审员的陪审工作,充分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仅今年上半年,该院10名人民陪审员,就参与法院审判72案,90余人次,均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年终评选出三名优秀人民陪审员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在院办案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积极解决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问题,在制度中明确规定陪审员每陪审一起案件补助30元,按季度落实发放,使陪审员的经费保障制度化。